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户外LED大屏广告行业浅析

时间:2022-07-25 09:21:27 点击:399 次 来源:本站

一、户外LED大屏发展历程

通过调研发现,中国户外LED大屏发展历程与中国房地产发展呈现高度关联的关系,但由于其户外和高影响力的原因,在技术发展上滞后于整体广告行业技术发展。

1)1.0时代(1990年-2000年) 野蛮生长,规划缺失

这个阶段房地产启动快速发展,房地产开发处于高速野蛮发展阶段,逐渐形成城市商圈和城市主干道。户外广告以喷绘、纸质灯箱等为主,后期逐渐出现早期LED设备。经营方主要手段就是*大限度地在城市核心商圈、交通主干道等优质点位获取媒体资源。

2)2.0时代(2000年-2007年)强势拆除 规划滞后

在经历房地产**波高速发展后,监管层面认识到过多的户外媒体影响到整体城市形象,有了规划的意识,开始对户外媒体进行拆除。但是由于整体城市建设规划概念未成熟,在媒体拆除过程也是行政命令式粗放拆除。在户外媒体经营方层面,依旧为重资源轻经营的理念,出现一个建筑即安装户外媒体,缺少媒体方面的规划。但是由于经营能力的原因,运营方多为单体大屏经营,这个阶段开始出现户外LED大屏。

3)3.0时代(2007年-2010年) 集约粗放 规划笼统

房地产行业经历第二波高速发展,伴随大量新城新区的出现,可用户外媒体资源也大量出现。政府在城市建筑方面已经有规划的理念,但是在户外媒体经营方方面,也有了跟随建设规划规划媒体资源的概念,但是本质依旧是有资源就获取,谁有更多资源谁就有市场话语权的理念。运营方多以长约方式不计代价获取资源运营权,出现了跨区域媒体运营方,但是缺少精细化经营。由于城市发展过于迅猛,之前的所谓地标逐渐被新地标取代,资源价值下降叠加经营能力欠缺,资源逐渐成为经营方的负担。典型案例是香榭丽传媒。

4)4.0时代(2010年-至今)重视规划 开始注重管理

房地产行业经历造城运动和强政策管控后,发展进入相对平稳阶段,政府城市建设规划逐步成熟。户外LED大屏也进入发展平稳期,经营方经历3.0时代的发展,开始意识到经营媒体价值的重要性,经营方出现收缩战场。之前跨区域的媒体经营方,逐渐退出部分变现不高的屏幕;多屏的媒体经营方,收缩为单屏或单城市运营。经营方更加注重屏幕经营,也在探索新型的合作形式,例如户外LED大屏联盟等。在资源获取上,经营方更加谨慎,开始注重规划,从整体经营、财务回报等层面评估资源是否获取。

在这一时期,各地政府监管部门从城市整体规划和风格角度,出台户外媒体限制政策,例如:

北京:除商业地块外,非商业建成区将不再新增户外广告点位。

上海:公布“户外广告设施设置阵地规划”,外滩历史风貌区(南京东路商业街除外),人民广场部分区域,黄浦江、苏州河部分沿岸区域等禁设户外广告。

宁波:对电子屏进行集中整治,未经行政许可擅自设置的户外广告电子屏、违反户外广告政策法规规定设置的户外广告电子屏将予以拆除。

兰州:执法局按照市区文明城市创建要求,拆除2945处,近15万平方米户外广告。

从屏幕运营方角度,行业发展已经逐渐成熟、主要城市的核心资源已经被全面开发,资源的争夺已经不是核心目标,如何实现单屏的效益、收入规模和资源规模的进一步增长成为运营方核心目标。运营方正由比拼资源阶段,向资源+运营+技术并重过渡。虽然资源的重要性在较长的一段时间内仍然占据主导地位,然而更高的屏幕质量、更好的视觉显示效果以及更专业高效的运营,已经是运营方探索的方向。

二、当前户外LED大屏运作模式

户外LED大屏市场规模没有明确的统计数据,市场主要玩家在2018年的公开年报收入分别为:凤凰都市传媒收入8.23亿港元、郁金香传媒收入5.1亿元、联动文化5.7亿元。据此推算,整个户外LED大屏市场规模在40-50亿元。

户外LED大屏商业模式为获取广告媒体资源,通过向广告主提供媒体服务,获取广告收入。户外LED大屏商业经营链路如下图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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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 资源供给

目前市场上的户外LED大屏类型分为两类:

建筑景观:硬件为栅格LED,多为全楼体外立面展示。展示形式多为灯光秀为主。受限于显示清晰度和楼体形状,展示内容多以文字为主。

广告LED屏幕媒体:硬件为大面积的LED屏幕,展示形式为常规品牌广告展示。展示内容以图片、视频为主。

在资源分布位置上看,分为城市商业办公区建筑景观、城市商业区建筑广告媒体、城市主干道建筑广告媒体。

从资源权属角度,资源的场地产权、屏幕所有权和屏幕经营权被切割,分为几种情形:

建筑业主持有场地产权和屏幕所有权:业主方自建屏幕,拥有场地产权和屏幕所有权。但是业主方不一定持有屏幕经营权。

经营方持有场地产权和屏幕所有权:经营方与业主签署长约租赁场或购买场地使用权,出资建设屏幕,拥有屏幕所有权,从事自主经营。

经营方持有屏幕经营权:经营方从屏幕所有方购买屏幕经营权,只拥有广告经营权。

2. 资源经营

资源的经营方根据资源权属的情况主要有几种合作形式:

1)建筑业主方自建屏幕,业主方自建广告媒体公司经营,自负盈亏,例如京城传媒。

2)建筑业主方租赁场地使用权,广告媒体公司出资建设屏幕并自主经营,媒体公司向业主方支付场地使用费用,例如凤凰都市传媒。

3)屏幕设备厂商持有屏幕所有权,自建广告公司经营,向场地方支付或不支付场地使用费,例如联建光电和联建文化传媒。

4)屏幕所有方外包给专业广告公司经营,专业广告公司向屏幕所有方支付屏幕使用费用。

资源依附的建筑具有建筑价值和区域价值,但不会直接给媒体资源本身带来价值。经营方从以下方面经营资源:

1)传统户外广告媒体形式经营

包装点位资源的地理位置特点,售卖点位资源的广告时段获取收入。

2)以视频媒体方式经营

电子化的LED大屏具备多端同时发布、广告位时段选取和控制的技术能力。运营方以视频媒体或电视媒体的形式运营屏幕,向广告主提供多样化的时间产品,即将视频网站、电视广告的形式再复制到大屏。在这种经营形式和理念下,经营方不是考虑位置价值,而是在做这块屏幕前的流量,提升这个媒体屏幕的流量价值。例如凤凰传媒结合凤凰卫视内容,在其屏幕上固定播放城市联播网新闻内容;视窗互联以视频内容运营的方式,将手机端常见的互动形式移植到大屏上,从而提升时段价值。

3. 广告主

广告主在户外LED大屏投放广告,实质上不是因为想营销大屏覆盖的人群,而是为了话题制造。这些在附着地标建筑之上的大屏发布的广告,本身自带关注度和话题热点,走过路过的观众,把这些规模浩大、新鲜有趣的广告拍照并上传至社交网络,结合各类媒体平台造势,从而引发了二次传播关注。

广告主在LED大屏投放广告,不仅仅是对大屏在地理位置的认可,而是把大屏或大屏附着的建筑做为当地甚至全国、全球范围内的独特IP。*典型的案例是纽约时代广场纳斯达克大屏,该屏世界中心的IP形象,使广告主在该屏投放后,立刻启动线上媒体传播造成影响力和关注度,而不是影响纳斯达克大屏前的人。为此,纳斯达克大屏广告售卖*小单位为次,并提供现场拍照服务(收费),中国微商群体特别爱用这个媒体做为宣传爆点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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